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15人,后期将根据个人意愿和考试结果,统筹安排拟录用人员工作岗位,具体岗位:村级后备干部10名,镇聘干部5名。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群众基础好;
3、热爱农村工作和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群众办实事,有奉献精神;
4、熟悉农村环境,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能够熟悉掌握电脑的基本操作;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学历条件:国家承认大专(含)及以上学历(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可适当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7、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士兵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8、无违法违纪,无参加非法组织行为,没有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经历;
9、服从组织安排和岗位调换。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人员;
7、具有其它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报名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请关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微信搜索“新华人力”)
2、报名地点:和县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和县天门山南路259号)
3、报名者须提交
(1)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一,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需粘贴本人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退役军人需另外提供退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两年基层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应期限的社保缴纳凭证或单位书面证明;
(4)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5)本人签名确认的《诚信书》(附件二,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6)报名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4、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小于2:1,不足2:1的,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
6、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7、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名时需出示安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依据“四舍五入”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现场安排加试。
3、面试成绩当天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3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录用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和县纪委监委反映。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公示无异议后,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和县香泉镇人民政府,将根据个人意愿和考试结果,统筹安排拟录用人员工作岗位,试用期为两个月,期满后签订正式合同;试用期及正式录用后,工资待遇参照和县香泉镇人民政府村级后备干部/镇聘干部相关待遇执行。
3、正式录用后,因违反单位效能建设,视情节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招聘面试未录用人员纳入和县香泉镇人民政府备用人才库,有效期限1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予以录用。
2、本《公告》由和县香泉镇人民政府及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当及时查询。
3、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和面试费。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报名咨询电话:0555-5312356(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6、监督举报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5381335(和县香泉镇纪委)
0555-5381003(和县香泉镇人民政府党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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