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其他资格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或担任班级委员2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以上学生干部,须院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须校团委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证明。出具的证明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2.有1年(及以上)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工作经历与学生干部任职的基准日期均为2021年6月30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七)应聘人员需严格按照岗位表中的“招聘对象”要求报名。岗位表中“招聘对象”类型说明如下:
1.应届毕业生: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2020年毕业尚未就业,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人员,2021年毕业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2.社会人员:除应届毕业生以外,已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1.报名、照片上传:7月16日09:00—7月23日16:00
2.资格审查时间:7月16日09:00—7月24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7月16日09:00—7月25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7月16日09:00—7月25日17:00
5.缴费确认时间:7月16日09:00—7月2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学校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截止后请关注无锡学院人事处通知栏(http://rsc.bjxy.cn/)发布的相关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等公告。
5.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招聘主管单位审核,将核减(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9:00—12: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无锡学院人事处上及时公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安排。考核地点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具体时间和考核安排在无锡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栏进行公布(网址:http://rsc.bjxy.cn/),应聘人员请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及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能力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岗位名称、排名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及后续考核安排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无锡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后续考核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办公自动化能力和岗位综合能力,考察形式为上机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将于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无锡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3)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面试按照我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思想政治水平、专业能力、岗位意识和胜任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5)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无锡学院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3.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
党员证明:须为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二级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证明。出具的证明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工作经历证明:高校工作经历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岗位、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无锡学院人事处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在职和待业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相关离职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招考岗位、招考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无锡学院人事处:http://rsc.bjxy.cn/
咨询电话:0510-80560031
联系人:余老师、沈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无锡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0-80560007
八、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解除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因报考人员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5.本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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