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新昌县教体系统计划上半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15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学历和专业要求等详见《新昌县教体系统2021年上半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户籍不限。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2020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3.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视同于2021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录用)。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2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条件
1.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
(3)省级优秀毕业生;
(4)“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5)获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6)获得过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7)综合测评专业排名或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在学院本专业前50%的。
2.技师学院专业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3)获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4)在校期间,在教育部举办的中国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专业相关);
(5)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6)获得过国家、省级奖学金或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9:00-12:00。
2.现场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开放学院(金华市婺城区北山路285号)。
3.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并粘贴照片,由本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前报考人员可以与招聘单位联系,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到招聘单位邮箱或者在宣讲会上投递简历进行预报名,联系电话及邮箱详见计划表。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只发电子版或投递简历没有现场报名的视作无效。
4.携带材料:2021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浙江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新昌县教体系统2021年上半年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到现场报名处报名。
2020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已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等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如本次招聘面试后出现岗位空缺,在符合该空缺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在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前,经招聘单位和考生双方协商同意,允许面试成绩没有入围签约首次报考岗位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改报该空缺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所招聘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6.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实行双人并行方式,安排初审、复审两轮。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综合素质评定
按招聘岗位组织综合素质评定。根据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排名情况,以不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普通高中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技能测试,技师学院音乐岗位采用课堂教学技能测试(占50%)加专业技能测试(占50%)形式进行(伴奏音乐自备,乐器除钢琴外自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同时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参考《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聘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均须提前申领“健康码”,并根据报名点所在高校的防疫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3.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须提前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具体以招聘前当地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
五、其他
1.教师岗位报考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2年内取得。聘用后2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进人员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不满不得调县外。
3.符合条件的新进人员均享受我县相应的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县教体局人事科0575-8602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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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上半年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2021年上半年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综合评价表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