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1名(详见附表)。
二、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的范围
1.延安市县及县以下符合人事相关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
2.延安市户籍大学生毕业后在市外就业,且在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3.夫妻有一方为我市常住户口或工作在我市的,另一方在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4.对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需求条件为准。
(二)选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资格条件(以附表要求为准),选聘岗位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3.符合低服务年限规定,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4.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市直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对岗位有特殊需求的,以岗位需求条件为准;
5.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市级事业单位选聘一般应具备3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身体等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涉及的范围、户籍、工龄、年龄、任职时间、各类证书及其他岗位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4.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三、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14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an.gov.cn)、延安党建网站(www.yadj.gov.cn)、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yanan.gov.cn/)、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9日0:00至2020年12月20日18:00
2.报名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yanan.gov.cn/)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考人员直接登录公告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应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考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二寸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网上资格初审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归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信息不得变更。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08:00—12月20日18:00
4.笔试开考比例。选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未达规定比例的岗位缩减选聘计划,其中,对只有1名选聘计划的岗位或缩减后仍达不到3:1的岗位予以取消。
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缩减选聘计划或取消开考的岗位,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告。
报考不足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改报只组织实施。由选聘组织单位电话告知报考者,改报人员确定新的报考岗位,并与选聘组织单位电话联系资格审查事宜,并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对不改报或无合适报考岗位的退还所交报考费用。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08:00—12月21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考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按50元收取。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应考人员于2020年12月23日8:00—26日9:00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招录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妥善保管。
(五)笔试
1.本次选聘工作人员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常识、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和公文写作等内容。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试题命制及制卷阅卷: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考试资质的专业机构命制试题。并负责制卷、阅卷、登记成绩。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可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公开选聘岗位按面试人数与选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籍证明)、《2020年延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推荐表》、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以及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料不完善或资料不全者,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需要携带资料根据招考工作进展情况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八)综合成绩测算及比例设置
综合成绩计算。(1)无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2)有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10%;计算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为并列的,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九)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选。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遵纪守法情况。
(十)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拟聘人员名单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选聘人员不实行试用期制度,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疫情防控
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信息时和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不超过37.3℃)且“一码通”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考试。对于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需提供7天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连续三次测量体温都超过37.3℃,在考试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劝离考试。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届时将在延安党建网、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相关要求,请考生随时关注。
重要提示:
1.本公告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调动手续等环节。
3.本次公开选聘,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违纪和本人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均不予下延。
4.对报考者向同一岗位提交3次报名信息,经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
5.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能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6.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和选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聘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911—7090835(干部调配科)
市人社局:0911—709065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技术咨询电话:0911—7092518(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附件:
1.2020年延安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提取码:f066)
2.2020年延安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推荐表.xls(提取码:is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