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20名高职教师及教辅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按照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天津滨海职业学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㈠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
㈡招聘条件
1、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2、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天津市常住户口;
4、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
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高职教师录用后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岗位查询请详见《2011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职教师及教辅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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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按照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天津滨海职业学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㈠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
㈡招聘条件
1、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2、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天津市常住户口;
4、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
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高职教师录用后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岗位查询请详见《2011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职教师及教辅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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