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3日-24日,各考区完成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并在考区内公示录取结果。若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由考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录取
(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1.设置分校招生计划
各考区教育局要统筹本地学龄人口变化、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实际、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工作要求、普通高中教育总体资源等,科学合理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要深入挖掘优质普通高中办学潜能,积极开展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工作,增加学位供给,有序扩大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让高中教育发展成果更广泛更公平惠及全体中考考生。
2.划定考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
各考区要设定本考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考生成绩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将其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各考区要分别发布中考公示成绩和本考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各考区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一经设定,线下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普通生录取。
3.特长生录取
2026年普通高中特长生为提前批次录取。特长生加试由各考区分别组织实施,已被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
市区考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市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减50分;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和朝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科技特长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730分;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音乐特长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市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加100分;朝阳市第四高级中学美术特长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市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加100分,音乐特长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市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加50分。市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未完成计划的,不予补录。其他考区省示范性、重点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考区自行确定。
各考区一般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民办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本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折半分数;艺术类特长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本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一致。各考区可以结合实际在最低标准上适当提高分数线。
市区考区中,朝阳市艺术高中以市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为本校录取体育特长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朝阳市第三高级中学以市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减50分作为本校录取体育特长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学校以市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折半分数作为录取本校体育特长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朝阳市第三高级中学以市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加50分作为本校录取艺术特长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学校艺术类特长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一致。
请有意报考特长生的考生家长,及时关注本考区招生文件及相应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
4.普通生录取
(1)设置定向生比例。按照教育部关于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相关政策要求,逐步将全市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9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各初中,统筹优质教育资源配置,落实指标到校政策,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考区择优录取。各考区依据本考区录取工作方案和各高中招生计划,按考生中考成绩和等级评价结果择优录取新生。录取结果经公示后,按照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时间安排节点(见附件)上报全市高中阶段统一招生录取平台发布,作为新生注册学籍的依据。
(3)加强招生工作监管。严格审核普通高中新生学籍,高一新生电子学籍应于10月30日前完成刷证注册,11月30日前完成新生备案,逾期不予办理。各地要建立健全学生比对核查常态化监管机制,不定期开展学生实际就读情况排查,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严格执行“人籍一致”要求,坚决杜绝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查处力度,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等。
(4)中考加分和降分规定。现役军人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加1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公安英模子女加20分;公安烈士子女保送到本地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持有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家庭子女加5分。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加分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只可享受一项加分政策。在初中阶段休学、留级以及往届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往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严格执行考试总分减30分后录取政策,且不享受省示范性、重点高中招生定向待遇。
(5)总分并列排序办法。按中考成绩排序,总分高者名次排列在前。总分并列时,按语文、数学、英语总分排序,高者列前;若仍并列,按语文、数学总分排序,高者列前;若继续并列,按语文分数排序,高者列前;若再并列,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总分排序,高者列前。
(二)关于五年制高职招生
1.招生计划
2026年面向我市招生的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在辽宁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后,市教育局将及时转发各地各校。
2.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1)考生可同时兼报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志愿,录取顺序为先录取普通高中,再进行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将不再参加后续的五年制高职录取。没有报名参加中考或未填报五年制高职志愿的学生,高职学校不予录取。
(2)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由省级招考办组织实施。有意愿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按文件规定和考生个人意愿填报志愿。各地各校要做好宣传工作,保证有意愿的考生了解、掌握网上填报志愿方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填报。
(3)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4个,总分420分。有意愿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参加2026年朝阳市中考,以语文等4科目成绩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同时执行朝阳市中考加分规定。
(4)考试名次排列按五年制高职考试设定科目成绩,总分高者名次排列在前。成绩并列者,按语文、数学、英语总分排序,高者列前;若继续并列,按语文、数学总分排序,高者列前;若仍并列,按语文分数排序,高者列前。
(三)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和支持力度,督促各中等职业学校切实强化招生工作,拓宽招生渠道,在抓好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工作的同时,还要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1.招生计划
全市教育系统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4200人。
2.报名办法
5月中旬以后,各初中学校组织有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意愿的学生进行预报名。5月8日至6月8日,各初中学校要专门设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咨询日”,为中等职业学校集中宣传和办理报名手续提供条件和服务。
3.录取办法
7月29日至8月29日,各中等职业学校集中办理新生录取手续,调剂补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