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安排,将开展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和毕业申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申请免考:5月25日-5月31日
2.上传毕业照片:6月5日-6月11日
3.申请毕业:6月12日-6月21日
上述工作具体时间由主考高校自行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主考高校官方网站,按照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办理免考和毕业申请。主考高校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办理方式
在主考高校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可直接访问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s://ste.shmeea.edu.cn),或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s://www.shmeea.edu.cn)通过首页“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登录。登录后点击“申请免考”、“上传毕业照片”或“申请毕业”,按照流程填写有关信息。
三、特别提示
1.新版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详见《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的通知》(沪自考委办〔2025〕1号)。首批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与不同学习成果学分认定与转换项目也已同步公告,详见《关于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与不同学习成果学分认定与转换首批项目的公告》。符合上述条件申请免考的自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6门及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向主考高校提出免考申请。
2.申请毕业的考生须提前提交本人近期(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照电子图像文件,该图像文件用于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具体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详见附件2。
3.根据教育部规定,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职(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通过学信网APP,在“考生服务平台”进行“验证学历”授权,以便对考生前置学历进行验证,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4.考生如有2002年及以前的课程合格成绩(单科合格证),请在申请毕业前联系主考高校进行成绩补登,完成后方可申请毕业。
5.申请毕业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毕业审定费不予退还。请符合本次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完成申请,如有疑问可联系主考高校进行咨询。
如考生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在线技术QQ咨询(QQ号:420582530),也可拨打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1-35367070、962066(工作日9:00-11:00,13:30-16:00)。
1.主考高校联系方式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3.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学历授权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