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批次志愿填报(中考成绩发布前)
6月23日8:00至6月24日17:00
考生可选择填报5个大类志愿
中本一体化志愿,可选择填报6个平行志愿;
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测试合格考生可选择填报3个平行志愿;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可选择填报1-2个志愿,其中强基计划项目只能填报1个志愿;
城区中等职业(技工)学校自主招生志愿,具备填报资格考生可填报2个志愿;
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特长生志愿,测试合格的考生可选择填报1个志愿。
(二)第二批次志愿填报(中考成绩发布后)
7月4日8:00至7月5日17:00
1.普通高中定向分配志愿
可填报1个定向分配招生志愿
2.学校统招志愿
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和中等职业(技工)学校统招志愿可同时兼报,考生一次性最多填报18个平行志愿(其中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不多于8个)
温馨提示:1个报考代码为一个志愿单元。
(三)征求志愿填报(中考成绩发布后)
在统招批次录取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未被录取考生和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开展征求志愿招生。市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剩余计划情况,未被任何高中段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7月10日登录中考中招系统填报10个征求志愿,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征求志愿可兼报。
志愿填报说明
填报志愿前,考生可登录中考中招系统查阅各高中段学校招生简章,了解各校招生项目、报名条件、收费标准等。志愿填报规定时间内,考生可按批次填报志愿、更改志愿,以提交成功的最后一次志愿为考生中招志愿。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任何人不得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中考中招系统记录并保留考生登录填报志愿所有操作技术信息作为电子物证,不再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为避免因停电、计算机损坏、网络繁忙等无法正常填报志愿的意外情况,建议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尽量提前填报并确定志愿。考生应在监护人陪同下,按本人意愿慎重填报志愿,并牢记密码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因志愿填报有误、账号密码泄露等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及监护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