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2026年湖北考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起止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6:00至7月2日12:00,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
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下同),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或更新,待属地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为了确保按时顺利完成考试报名,请广大考生尽早完成信息采集或更新。根据《关于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5〕2号)规定,考生应于7月1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
2.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3.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4.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于2026年5月12日至6月25日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提交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以往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可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查询,无需再次申请。
5.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6.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相关规定,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近5年以来(含2026年)至少2个年度的继续教育记录。具备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报名人员,对继续教育不作要求。
3.报名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