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冀办【2020】29号)和《河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冀卫【2020】1号)要求,结合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工作和我县实际情况,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大专以上学历乡村医生,补充到相应村卫生室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38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招聘一名村医,共计38人,岗位表附后。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及犯罪前科。本人及直系亲属无非正常场所上访记录和不按《信访条例》逐级、有序、依法上访记录。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9日-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310室)。
联系电话:0318-6137871。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故城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资格审查表》一份(下载附件,正反面打印并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以上部分,贴小二寸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现场签订接受一体化管理和服从岗位调剂的承诺书。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录取程序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个人的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即报即审即定岗”,不再组织考试。
六、体检、政审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要求递补。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待遇
录用的大专以上学历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一体化管理,聘期5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按照《河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冀卫【2020】1号)的规定免试向卫健局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资待遇报酬比照乡镇卫生院同类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水平确定,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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