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单位概况
成都理工大学是教育部和四川省共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2019年成都理工大学与宜宾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宜宾校区位于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大学城,总占地1000亩,规划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现建设有高标准、智慧化、生态化的学习及生活设施,是一所理想的育人治学之所。
学校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延伸办学的原则,优化整合了社会需求契合度高、优势特色突出的信息与计算科学、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环境科学与工程、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工程管理等11个专业,依托7个专业学院构建了信息与计算机、新能源与新材料、生态与环境、现代管理四类专业在宜宾校区办学。
宜宾校区依托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成都理工大学已有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办学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深化产教融合,坚持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探索“产教协同”工程化特色培养模式,培养“理论功底深厚、实践技能扎实、创新本领突出”的应用型创新人才,推进高质量特色发展。
二、选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选聘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2020年8月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外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0年9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成都理工大学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选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存在不适合拟聘岗位与要求的其他情况。
三、招聘岗位与待遇
本次选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外岗位,选聘名额为14名,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年薪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税前,含“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
四、报名及材料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
2.报名邮箱
邮箱:ybxq@cdut.edu.cn
3.时间安排
网络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7日9:00-9月2日18:00
资格审查反馈时间
2020年9月4日18:00前
五、报名程序
(一)填写个人简历。报考者需下载附件的表格并按照《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应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填报个人简历信息,并按要求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2020年8月选聘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所载的选聘范围、条件以及岗位具体要求,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选择岗位后,填报的个人简历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二)报名资格审查。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负责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综合选聘岗位条件与要求、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实际、开考比例以及报名情况等因素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在成都理工大学及宜宾校区公布。
报考者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照片与本人不符、照片无法辨认、上传非证件照片的,或未按要求填报个人简历,填报信息错误、不完整、不准确的,均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在选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六、岗位调整
选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报考者邮箱报名提交个人简历信息为准)与选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面试比例(1:2)的,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调减该岗位选聘名额或取消该选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0年9月4日在成都理工大学和宜宾校区向社会公布。
七、面试
(一)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选聘面试资格审查采取在线审核的方式进行。经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报名资格审查且获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9月5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主题为:报考者姓名+岗位编码)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ybxq@cdu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1.个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有效的各级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
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以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其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扫描件。
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二)面试的方式和范围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现场综合答辩的方式进行。综合答辩内容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个人素养、职业知识技能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内容。
2.在线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心理素质及心理状况,其结果作为学校审定报考者聘用资格的重要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
(三)面试时间及有关安排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制发《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有关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报考者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时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开考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四)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理工大学和宜宾校区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及排名。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选聘名额,按报考者面试成绩,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组织,并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成绩一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和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复检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名额空缺,按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复核
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对报考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各类报考材料和身心健康等进行复核,主要通过调阅档案或函调等方式对报考者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等情况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复核中取消应聘资格以及通过复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九、公示
面试、体检与复核合格者在成都理工大学和宜宾校区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选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面试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选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定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定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审定后,确认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报到,订立劳动合同。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三)2020届毕业生应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全国毕业本科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四)留学人员应提供有效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五)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取得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学校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此次选聘工作中,应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一)选聘过程中的一切通知事项均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以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及时查看和回复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复核、递补、办理聘用手续等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此次选聘工作人员的辅导培训班或讲座,不指定参考教材。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28-84078560(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人事工作部)
监督电话
028-84078792(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招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点击查看
2020年八月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选聘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应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docx
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