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市卫生系统工作需求,拟面向社会为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聘用制执业医师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发展需要和岗位条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良好职业道德医务人员。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学历大专及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
3.报名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或)《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通过但未注册人员;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嘉峪关市2020年卫生系统基层医疗机构聘用制执业医师岗位简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材料
(1)《嘉峪关市2020年卫生系统基层医疗机构聘用制执业医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正反双面打印,提前下载填写或现场填报)。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医师执业证书》和(或)《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5)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或辞职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8月31日(现场报名仅限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3.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嘉峪关市工业园区管委会402室进行报名登记。
4.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所需材料整理为压缩包并发送至邮箱:634731450@qq.com。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确定拟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测试小组人数为7人。面试内容根据岗位需求确定。考核人员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协商确定后通知面试人员。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终止拟聘协议。
(六)正式聘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是未就业状态(与任何单位无劳动人事关系)。
(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聘用周期为5年。
(三)按所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进行聘用并享受相关待遇。
五、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纪律、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937-6262176
监督电话:0937—626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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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峪关市卫生系统基层医疗机构聘用制执业医师岗位简表.xls
2.嘉峪关市卫生系统基层医疗机构聘用制执业医师报名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