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对象
(一)招聘单位
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二)招聘对象
学科教师、财务、校医(保健医)等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北京生源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见附件2、附件3)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正常参加2020年度就业派遣;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大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取得时间2019年8月1日(含)之后。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年龄:本科、硕士研究生1990年7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5年7月1日(含)后出生。
5、所修课程合格,取得相应学位。
6、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任教学科,或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一致。
7、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非北京生源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见附件3)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具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正常参加2020年度就业派遣。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年龄:硕士研究生1990年7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5年7月1日(含)后出生。
5、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或补考记录,且外语水平达到符合授予相应学位的要求。
6、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7、专业对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8、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人员(招聘岗位见附件2)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本人档案在京;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大学教育经历。
3、教师岗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它岗位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资质。
4、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招聘单位岗位信息目录要求执行。
5、年龄:管理岗九级职员1985年7月1日(含)后出生。专业技术岗位职称系列要求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未评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985年7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980年7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975年7月1日(含)后出生;市级骨干、市级学科带头人和特级教师年龄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0年8月19日至2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www.bjchy.gov.cn/、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http://rc.bjchyedu.cn/发布招聘公告。
(二)受理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0年8月26日、27日、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方式:在京人员现场报名,未在京且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可选择线上报名。
招聘单位现场受理在京人员报名申请。未在北京且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可通过招聘单位公布的邮箱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并通过招聘单位公布的电话与招聘单位完成报名确认。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报名所需材料
公告下载《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真实有效报名信息,在报名表右上角指定位置处粘贴照片。打印一份报名表。
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2020年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参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2)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2020年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需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全部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参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3)其他人员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高学历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教师岗位本人的教师资格证,报其它岗位本人的专业证书或技能资质证书;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非现场报考人员需提供电子版报名表(报名表右上角指定位置处电子照片)、及以上材料需上传原件扫描件,保证清晰和完整。
3、资格初审和确认专业技能综合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进行考试环节。
四、专业技能综合考试
专业技能综合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安排,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内容包括职业道德素养、心理健康测评、专业知识水平和课堂教学技能(岗位专业技能)等。专业技能综合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技能综合考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按照专业技能综合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有自动放弃者,可在公示前根据该岗位专业技能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http://rc.bjchy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规定
(一)应聘者通过与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单位进行电话联系等方式,与招聘单位沟通。
(二)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信息不全、伪造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的起薪时间以报到手续办理时间为准。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和报名地点详见附件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2: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目录(一)
附件3: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目录(二)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