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计划
2020年全县公办幼儿园拟招聘幼儿教师人数143名,详情请阅读《和林格尔县2020年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并取得教师资格证(因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12个月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之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职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4.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报考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发布公告
公开选聘公告于2020年8月8日—2020年8月13日在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组工作人员负责。
报名时间:2020年8月9日9时——8月13日17时。
报名地点:和林格尔县第一小学(和林格尔县城关镇红卫街北3号)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并提前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用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2020年和林格尔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审核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需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其他需报考人员填写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条件确定。否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不予审查通过。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和林格尔县2020年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审核登记表》(一式二份,从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林格尔县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公章的证明);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4)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
(7)行政事业或企业职工报考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同时,考生报名时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
(三)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报考人员对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所报考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或查阅《招聘岗位表》)。
(四)报名结果的确认
报考人员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根据报名情况,如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不足,经本人同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和林格尔县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调整招聘岗位计划。进入笔试考生名单于报名结束后1日内在和林格尔县政府网站公示。
(五)开考比例确定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开考比例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六)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务必于2020年8月15日9时至8月15日17时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领取时持身份证原件(代领的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
(一)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测查报考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满分100分。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需用汉文答题,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招考工作的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四)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五)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笔试总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在和林格尔县政府网站、和林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笔试时考生需持7天内电子健康码彩色打印件。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或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1比例,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后一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员。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被考核人员应在1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人事档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2020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且递补只进行。
3.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且递补只进行。
(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合同签订及工资薪酬
(一)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为三年,用人单位负责人员管理、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
(二)聘用后工资待遇
对招聘录用的新教师,一律实行编外聘用管理,比照同类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待遇比照同类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试用期结束后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合同工,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在合同期内提出离开工作岗位的,当事人需按合同规定履行违约责任。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其它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县教育局:0471-7186348
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471-7191539
(三)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详情请登陆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elin.gov.cn查询
本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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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和林格尔县2020年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
附件:2.《和林格尔县2020年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审核登记表》
和林格尔县2020年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