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二、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0年凤凰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0日至2002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制裁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按照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凤凰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凤凰县教体局网站(http://www.fhzf.gov.cn/zwgk_49798/xxgkml/bmxxgkml_49803/fhxjtj2/gsgg_43081/)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8月12日。
2.报名地点:凤凰县教体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如体温达37.3度或健康码为红色,应及时报告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3张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4.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报考可不受教师资格证条件限制;若被聘用,应按规定在约定的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笔试
1.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应当形成竞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2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合卷考试,满分100分。其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占80%,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占20%。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20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准考证于2020年8月17日到凤凰县教体局四楼人事股A410室领取,联系电话:0743-350609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验名单须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如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按最后一道试题得分高低确定。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拟聘人员经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通过后,公示于凤凰县教体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聘任到不同层级的学校。此次招聘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六年聘用协议,聘用协议期内如考入编制内教师或公务员则协议自动结束。聘用试用期为一学年,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作待遇
根据不同的学段,工资待遇适当拉开差距,分别按小学6.9万元/年、初中人均7.5万元/年、高中8.1万元/年包干使用,包含“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工作绩效以及相应的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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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凤凰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岗位表》
2.《2020年凤凰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岗位报名表》
凤凰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