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提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结合当前工作需要,市卫生健康委拟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17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七台河市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七卫计联发[2020]13号)要求,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要求等详见《2020年七台河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省内外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招聘专业包括全科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精神卫生、儿科。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年龄45周岁(含)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人员;
3、近3年参加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qth.gov.cn/)在通知公告栏本次招聘公告中,下载并填报登记表(附件二),并提交相关材料,到拟应聘单位所属的区县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报名选择一个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七台河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二),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非在职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原件);
以上材料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按照以上先后顺序提前自行装订,报名时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6月30日—7月31日
报名地点:
勃利县卫生健康局,报名咨询电话:0464-8522804。(负责受理华西、元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名人员)
桃山区卫生健康局,报名咨询电话:0464-8369103。(负责受理景丰、万宝、桃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名人员)
新兴区卫生健康局,报名咨询电话:0464—8357024。(负责受理欣源、利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名人员)
(三)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及聘用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通过面试或考察、体检等方式择优聘用。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
(一)面试
面试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务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考察
对面试合格人员由七台河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人社局组织进行考察。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七台河市卫健委会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允许复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将在七台河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由区(县)卫健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专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四)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五)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待遇。
1、直接考察通过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聘用到用工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2、直接考察通过的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不占各地高级岗位总量。
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3、直接考察通过的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不占各地高级岗位总量。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七台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电话:0464-8669049
邮箱:wsjzl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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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七台河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docx
七台河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