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中考考场考点具体安排

时间:2020-06-22 16:28:00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字体: ]
【#中考# #2020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中考考场考点具体安排#】®无忧考网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毕节市2020年中考文化考试定于7月13—15日举行,为确保七星关区考试工作平安、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中学:

  一、报名情况今年全区共有中考考生28517名(含金海湖新区小坝、梨树和岔河3个镇),比去年的26222名增加了2295名。

  二、考点设置全区设48个考点,967个考场。其中城区7个考点,315个考场,考生9383人;农村41个考点(鸭池镇设4个考点:三联学校、鸭池中学、鸭池育才学校和七星关区弘文中学),652个考场,考生19134人。

  (一)城区考点(7个):毕节一中(老校区)、毕节七中、毕节八中、七星关区实验中学、毕节梁才学校、毕节东辰实验学校、毕节兰苑中学。

  (二)农村考点(41个):鸭池中学、七星关区弘文中学、毕节三联学校、鸭池育才学校、朱昌中学、朱昌二中、千溪中学、阴底中学、田坝中学、长春中学、撒拉溪中学、杨家湾中学、放珠中学、青场中学、野角中学、大河中学、何官屯二中、何官屯中学、水箐中学、对坡中学、海子街中学、区第三实验学校、八寨中学、小吉场中学、层台中学、普宜中学、阿市中学、大屯中学、田坎中学、龙场营中学、燕子口中学、亮岩中学、林口中学、大银中学、团结中学、田坝桥中学、清水铺中学、生机中学、小坝中学、梨树中学、岔河中学。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招生考试的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考试工作领导组。负责领导全区考试工作,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教管中心主任和中学校长任副组长,分管招生的学校领导、公安、卫健、供电和市场监管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乡镇(街道)中考考试工作,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

  (三)由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和区政协领导组成巡查组,对全区考点进行分片巡查。从区教育科技局抽派人员到各考点学校驻点,对考试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和巡视。

  (四)区招生办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各考点学校要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考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四、充分做好考前准备

  (一)各考点学校结合实际制定《2020年中考文化考试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中考文化考试安全保障及应急方案》及《2020年中考文化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于2020年7月1日前,将以上3个方案和本乡镇(街道)“中考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区招生办。

  (二)加强考场、考点及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考场内课桌凳损坏及桌面不平整的,要及时更换或维修;考场、教学楼、围墙、校门及周边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及时排除。

  (三)按照《中考考点保密室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的通知》要求,于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考点保密室建设,考前按考场数配齐设施设备。

  (四)完成考试播音系统(城区7个标准化考点含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和调试。今年中考英语听力考试统一使用校园广播播放,播放介质为CD光盘,各考点要将校园广播调试到佳状态,确保英语听力考试顺利进行。

  (五)根据考场数配齐签字笔、2B铅笔(监考教师用)等考试所需物品,按照《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手册》的相关要求购置酒精、消毒液及免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

  五、严格监考教师及考务人员选聘

  (一)严格选聘监考教师及考务人员。农村考点实行异地监考,中学教师不足的,在乡镇(街道)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下从辖区内学校抽派。城区考点实行校际间交叉监考,监考教师由设置考点的学校选派。派出学校除了派出监考教师外,还需安排1名学校领导带队。选派参加监考和考务的教师必须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认真负责的教师。考前一定要进行考务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抽调监考教师情况详见附件)。

  (二)农村考点原则上设在乡镇中学,中学教室数量不足的,剩余部分考场可设在乡镇中心小学。考点设在中学的,考点主任由中学校长担任,考点副主任由教管中心主任和中学副校级领导担任;城区学校考点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考点副主任由学校副校级领导担任;民办学校考点主任由区招生委员会选派公办学校副校级以上领导担任,考点副主任由民办学校校长担任。

  六、加强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各考点学校校长(或考点主任)是本校考试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管理,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要将考生安全责任落实到学校行政人员、班主任和每一名科任教师。确保考试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抓好各项安全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考点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加强防溺水工作安排部署,严防考生溺水事故发生;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严防师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师生乘车安全宣传教育,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三)严格试卷安全保密保管。各考点学校要做好试卷的保密保管工作,试卷领、运、管、发、收、送等环节要实行封闭管理。领卷时,必须是考点副校级以上领导、驻点巡视人员和公安干警共同签字才能领取,领送卷车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可用能录像的行车记录仪)并全程录像,考点要将领送视频监控录像下载保存备查。保密柜必须双人双锁,由驻点巡视员和公安干警24小时值守。

  (四)加强疫情防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安排和部署,按照《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手册》的相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五)做好考生心理疏导。加强考生的心理疏导,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学生理性对待考试,缓解心理压力,以积极向上的精神迎接考试。考试期间,要密切关注考生的思想动态,若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同时与考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七、严肃考风考纪

  各考点学校要加强考务管理,认真组织考试。考试工作中无差错的考点学校,在学校和校长年度目标考核中给予加分。因考点学校领导疏于管理、失职渎职,监考教师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职,导致考点出现严重违规违纪和试卷(答题卡)遗失等情况的。在考点学校年度目标考核中给予减分(市直学校,由区教育科技局将完成情况提供给市教育局进行年度目标考核)。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规定,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严肃问责,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