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五通桥区金粟镇幼儿园和五通桥区石麟镇幼儿园隶属五通桥区教育局,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预计2020年9月开始招生。幼儿园的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决定;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四川省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服从安排,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自愿从事幼教工作;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幼儿教师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特别说明:根据上级相关规定,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可不提供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证书,但聘用之日起1年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六)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适宜从事幼儿教师工作的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性质
(一)岗位:五通桥区金粟镇幼儿园4名、五通桥区石麟镇幼儿园8名;
(二)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制外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6日至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五通桥区教育局教师管理股(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210号),联系电话:0833-3303614。
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五通桥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报名表》2份、本人二代身份证(不含旧版一代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五通桥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名单于2020年6月26日前在“五通桥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五通桥区教育局教师管理股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7月4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采取微型课和基本功展示的形式进行面试,其中微型课占70%、基本功展示占30%。面试人员成绩在“五通桥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体检
体检时间:待定。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低控制分数线60分),体检人员名单在“五通桥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由五通桥区教育局组织。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人员,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考察相关材料交到区教育局教师管理股。
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逾期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公示
根据报考者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的人员,在“五通桥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若金粟镇幼儿园或石麟镇幼儿园今年未能按期招生,则拟聘用人员实施过渡期管理,过渡期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工作)。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到岗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同类教师招聘。
五、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选择岗位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聘用合同期首次为3年。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区内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标准执行(统一购买国家规定的五类社会保险)。
六、附则
(一)本公告由五通桥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咨询电话:0833-3303614。
附件>>>点击查看
五通桥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报名表.doc
五通桥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