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24岁
今年征兵征集对象主体由农村青年、城镇待业青年调整为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力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2009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征集年龄与去年“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的规定相比,今年有所放宽,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24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学生征集的年龄为专科不超过23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09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
优先征集院校应届毕业生
院校应届毕业生入伍优先征集政策。一是优先报名应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已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当年选择参军的,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没有开展预征工作或没有参加预征、仍有参军意愿的,可在离校后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并与毕业学校联系,补办《预征对象登记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手续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仍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入伍服兵役的相关优惠政策。二是优先体检、政审。三是优先审批定兵。
院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后部队培养使用方面政策。一个是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另一个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兵可以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另据了解,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享受的优抚政策包括: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实施高学历退役士兵就业安置特殊优待政策。在校大学生入伍士兵服役期间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