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年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2009]75号)文件,为满足我委部分事业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现就部分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考核和面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二、招聘单位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所等5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其他详情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毕业证)的人员,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
6、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四、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其复印件、3张1寸近期免冠照,于10月30日至11月8日工作日期间,到用人单位公布的报名地址报名。
五、考试和考核面试
用人单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招聘方案组织考试和考核面试,考试和考核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面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网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确定为合格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2009]75号)文件,为满足我委部分事业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现就部分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考核和面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二、招聘单位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所等5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其他详情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毕业证)的人员,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
6、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四、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其复印件、3张1寸近期免冠照,于10月30日至11月8日工作日期间,到用人单位公布的报名地址报名。
五、考试和考核面试
用人单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招聘方案组织考试和考核面试,考试和考核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面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网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确定为合格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