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计划
详见《2020年永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2年4月7日至1985年4月7日期间出生),个别特殊岗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附件1);
(七)招聘范围面向本县,户籍认定时间以2020年4月7日前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违法违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三、招聘程序。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6日--4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永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金秋街20号)6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43-5223353。
3.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未经PS处理)、填写《永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个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注意事项。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如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由永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方可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察时资格复审、签订劳动合同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永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具体实施。
1.护理专业面试,采取现场应试者综合素质测试方式进行面试初试,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入复试。复试采取岗位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2.临床医学专业面试,采取现场岗位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考计划。若实际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复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可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永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
(七)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备案登记,进行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13349635909。
五、本招聘简章由永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政工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43—522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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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永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永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