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的相关问题
问:什么是美国EB-5投资移民方案?
答:EB-5投资移民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它是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问:“EB-5”投资移民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EB-5签证规则,人们可以依据以下任一项而取得EB-5资格:
a、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100万美元并至少雇请10位雇员;
b、在国家认可的低就业地区投资50万美元并至少雇请10位雇员;
c、在美国政府批准的“区域中心”投资50万美元并至少雇请10位雇员。
问:什么是美国区域中心移民方案?
答:为了吸引国外资金集中投资于政府特别规划核准的地区,以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美国政府于1993年起,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设立一项“区域中心移民方案”,即投资人若通过投资美国政府核准的“指定区域中心”,则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可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问:EB-5区域中心和传统式EB-5方案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答:传统式EB-5方案是投资移民人需设立一个企业,自行经营管理并直接雇用10个全职的美国雇员。EB-5区域中心为移民投资人投资在该区域中心已获得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核准的投资项目,无须直接经营管理,并可直接和间接的履行创造就业机会的规定。
问:每年“EB-5”签证的名额有限制吗?
答:有的。目前美国政府每年授予EB-5签证的名额有10,000个,其中有3000个名额保留给选择投资“区域中心”的投资人。
问:申请“EB-5”移民的条件有哪些?
答:美国“EB-5”对申请人的条件相当宽松,不受任何商业背景丶年龄丶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来源为合法取得。
问:什么人可以申请EB-5移民?
答:第五类优先移民的投资人来自各种不同的背景:有专业人士丶企业家丶退休人员丶或是为子女升学着想的父母。投资移民签证准许在美国求职,并不一定规定本人亲自经营投资的生意。假如你的目的只是在拿到绿卡,而不想经营生意,用第五类投资移民申请,通常比自己在人地生疏的地方开创企业更经济实惠。外国投资移民者必须投入规定金额的资金,自己创办新的生意,或亲身参与经营才可符合资格;并且证实这项投资确实能在美国境内创造规定数量以上的全职就业机会,造福美国经济。
问:对健康状况是否有要求?
答:是的,在获得条件性EB-5投资移民签证前投资人必须递交健康检查报告,并通过领事馆对其个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审核。
扩展阅读:美国亲属移民的费用
移民中介费
申请人选择合适的移民中介时,需要支付2—6万元不等的服务费(一般分3次支付,签约时支付40%、移民局审核材料通过后支付40%、申请人到广州领事馆面试通过后支付剩余20%)。通常,申请人可以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来保证自己的权益;
项目管理费
通常项目管理费会根据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在4万美元左右;
律师费
美国投资移民涉及众多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一般都由专门的律师帮忙代理。在律师递交相关文件到移民局之前,申请人还需支付1.5万美元左右的律师费用;
亲属移民占了所有移民中的绝大部分的比例。如果你在美国有符合条件的亲属是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那么他们可以向移民局提交申请确认你们的关系,你可以凭此获得绿卡。
可以申请绿卡的亲属关系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亲属移民虽然配额多、看似比较简单,但具有一个巨大的弊端就是排期过长,6-12年不等。
花费:政府收取的申请费用低
时间:由于申请人数众多,导致排期和整体周期长。
成功率:成功率高,但前提是申请人要和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满足某种特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