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的社会福利
1、联邦社会保险
联邦社会保险是为就职人士设立的,在职或曾经工作过的本人及其家属都可参加,主要包括退休金、抚恤金、伤残金和医疗福利等。
2、失业补助金
只要是遭辞退失业的,不管有无积蓄都可申请。一般补助期是6至9个月,按各州不同情况可能会有所延长。
3、公共援助金
专为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失明者、老人、残障者及无收入的家庭而设。由州政府按各自生活条件发放,申请者将接受调查以证明有申领资格。
4、孕妇与儿童福利
为保护和增进孕妇及儿童的健康而设,并不分派现金,而是提供健康服务。
社会安全法案是全国性的,为保障所有人的权益而设立。除公共援助金外,大部分福利措施是不论贫富人人皆得的。值得一提的是,社安局规定,领取社会安全金的人员不一定要住在美国境内,以方便生活在海外的退休人士。
除了社会安全法案所包括的上述福利政策之外,美国还有很多涉及生活、工作各个方面的社会福利,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类:
一、工作保险
1、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是一种保险制度。每月从受保人工资中扣除部分来投保,受保人一旦失业即可获赔,获赔金额一般是原工资的一半。
2、工人赔偿金
由雇主向州政府或保险公司投保,工人因工受伤即可申领。具体赔偿金额和时期由雇主所交的保费多少而定,同时也能报销一定的医疗费用。工人赔偿金非美籍人士亦可申请,且不会影响他日转换身份或入籍。
3、州立伤残保险金
全美只有加州、纽约州、新泽西州、夏威夷和波多黎各设有此类保险金,专为因短期疾病暂不能工作的人员而设。换言之,受保人在得病期间必须是受雇的,复原后重新开始工作,保险金就停止赔付。
二、生活补助
1、粮食券
美国联邦农业部拨款给州政府发放粮食券,只可换取美国出产的农作物,不能换取金钱,以救济收入低微的家庭。
2、学校提供的廉价或免费膳食
这是政府为保证学童的身体健康而设立的全国性营养膳食计划。非美籍人士也可受益。
3、家居能源补助计划
专为低收入家庭减轻煤电费用而设,非美籍人士也能享受。能源补助除帮助支付煤电费外,还可代为修理暖炉、煤气管等相关暖气设备。
4、廉价公共房屋
这项福利有公共房屋、津贴房屋、租金津贴和廉价屋四种形式,申请人必须年满62岁或收入低微,其中一些房屋补助要求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
三、医疗补助
1、医药补助
不同于医疗保险,医药补助是一个保健计划,专为收入低微的家庭设立,可以同时享受医疗保险,但只限于美国公民。
2、家中照顾计划
由联邦、州和县政府联合负担,为65岁以上老人、失明者或残障人士提供家务和非医务性的照顾,使得受益人能在家安全地生活,无须住进养老院或公共医疗机构。
扩展阅读:美国EB-5移民签证
投资移民方案是指美国移民法中的EB-5这项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
EB-5,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类别。此类别自1990年创设以来,对申请人之资格条件在历经二次修法后,如今已是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渠道,被称为“绿色快车道”。
此类别的投资门槛一般订为100万美元,如果投资标的案是位于符合国家统计资料中的低就业地区,则此投资门槛还可降为50万美元。外国移民申请人籍由投资100万或50万美元于美国境内的一个企业,并创造十个就业机会,即可取得二年期的条件式绿卡。二年届满前90天,若该项投资行为及所创造的就业机会仍存在,则投资人可申请将条件解除,成为永久居民。
为了能将投资资金汇集于政府指定的特定区域,以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美国政府自1993年起,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设立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即投资人若投资于通过美国政府核准的“指定区域中心”,则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可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此项规格的放宽,对于大多数不熟悉美国商业环境的投资人而言,因无须直接承担创造就业的责任,乃成为吸引外国投资者青睐的诱因。
目前美国政府每年授予EB-5签证的名额有10000名,其中有5000个名额将保留给选择投资于“指定区域中心”的投资者。
宽松的条件:
●申请资格宽松
EB-5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订定的相当宽松,申请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得条件限制。
●资产条件宽松
申请人无须申报全部资产,亦不受资产持有时间的限制,只要证明能投资到“区域中心”的资金来源为合法取得即可,而且此资金不限定要通过自己努力经营企业所赚得,亦可经由继承或赠予取得。
●惠及条件宽松
投资人可携带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同时申请,同时获批。一人投资,全家受益。
●居留条件宽松
投资于“指定区域中心”的移民人士,不须在美参与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也不须直接承担创造就业岗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