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卫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新进人员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本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青人社[2017]51号)文件精神,结合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功能定位、人员需求情况,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青浦区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
1、招聘岗位::120人
临床医学:69人、预防医学:15人、检验技术:9人、影像技术:4人、康复治疗技术:4人、中药学:5人、西药学:13人、心理治疗师:1人。
2、招聘条件
●具有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卫生类学历;
●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专业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10年1月1日前取得本科学历人员须具有中级职称医师资格);
●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5年9月以后出生);
●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须在2019年2月28日前取得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
见附件
2、应聘条件
1)临床医师
●2020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出站人员。具有国家认可的卫生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师资格证书等。
●2010年1月1日前取得本科学历人员须具有中级职称医师资格。
●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5年9月以后出生)。
2)医技、科研人员
●本科及以上学历,2020届应届毕业生或具有从事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须在2019年2月28日前取得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每人限选报青浦区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或中山青浦分院中的一个岗位。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当面或邮寄投递简历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后分别由区卫生健康委和中山青浦分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1、青浦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医疗卫生单位
准备好个人简历、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等复印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当面或者邮寄投递简历方式进行报名。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沙埭浜路32号306室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薛老师、姚老师
网址:http://www.shqp.gov.cn/wsjkw/人才招聘专栏
邮箱:qpwjwrsk@163.com
电话:021-69710078
邮编:201799
2、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
准备好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相关复印件邮寄至医院人力资源部,来件恕不退回。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1158号8号楼202室
联系人:蒋老师、王老师
网址:http://www.qphospital.com/人才招聘版块
邮箱:zsyyqpfyrs@163.com
电话:021-69719190-8202
邮编:201799
3、简历投递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0年2月28日(临床医学类专业不受此时间限制)。
三、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专职科研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他卫生类专业人员都要参加笔试。笔试委托市级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及阅卷。笔试及面试成绩可登陆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shqp.gov.cn/wsjkw/)查询。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后2周左右统一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2比例,按成绩由高到低划定各岗位的面试分数线,取得面试分数线及以上成绩的考生即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公布2周后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确定
面试结束后,以应聘人员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录用办法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低60分,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2、区卫生健康委和中山青浦分院分别组织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3、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4、区卫生健康委统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5、由区人社局统一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分别与区卫生健康委和中山青浦分院签订聘用合同。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准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待遇
1、录用人员,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和薪酬待遇。
2、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公共廉租房。
3、人才积分达标者可享有租房补贴政策。
4、紧缺亟需人才根据人才分类可享受9万元至80万元不等的人才引进激励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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