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5名,其中考核招聘6名,详见附件1;考试招聘114名,详见附件2;考试招聘贫困大学生和西部志愿者5名,详见附件3。
2019年11月22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重庆市长寿区2019年下半年赴高校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重庆医科大学考点和成都中医药大学考点招聘剩余指标纳入本次招聘,其招聘条件不变。报名时间与本简章发布的考核招聘现场报名时间一致。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 所有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2、3);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1日,且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2、3;
7.自愿在长寿区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 面向贫困大学生招聘的岗位(附件3),除应符合上述(一)款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长寿区户籍(含因高考升学户口已迁到高校的人员),截至本简章发布前一日,经长寿区扶贫办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或经长寿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或经长寿区就业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 面向西部志愿者招聘的岗位(附件3),除应符合上述(一)款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西部志愿者招聘岗位仅限重庆市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期满2年且至少获得1次年度市级考核优秀的志愿者报考。
(四) 其他要求
1.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202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和所需资格证书;其余报考者,须在报名之前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和所需资格证书。
4.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之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长寿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不能报考本次教委公开招聘的岗位。
6.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有低服务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在现场报名或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现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事项(附件5)。
(五) 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本次招聘不接受辅修专业或第二学位专业)为准。考生报名时应按要求诚信、准确、规范填报。
(六) 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在现场报名或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现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事项(附件5)。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1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招聘岗位(附件2)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核招聘岗位(附件1)、贫困大学生和西部志愿者招聘岗位(附件3)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一) 网上报名
考试招聘岗位(附件2)采取网上报名。
1. 查询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中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考试招聘(附件2)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或按本《简章》中“专业审核有关事项”的要求,应先书面征求招聘机关(单位)同意并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2.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和市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12日上午9:00时至12月13日晚上24:00时期间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cs.gov.cn) 公告栏,点击“长寿区2019年第四季度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电子照片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进行审核,因电子照片审核等原因未通过的,可在2019年12月14日下午18:00时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12月15日下午18: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其中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术科测试招聘岗位按1科50元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各招聘岗位的终报名人数、通过审查人数以及缴费情况一览表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5.打印报名信息表
通过审核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
6.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确认参考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19日上午9:00时至12月20日晚上24:00时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1张单面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打印权限不再开放。
笔试准考证作为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 现场报名
考核招聘(附件1)、考试招聘贫困大学生和西部志愿者(附件3)的岗位,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考核招聘岗位(附件1)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考试招聘贫困大学生和西部志愿者岗位(附件3)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时。
2.报名地点
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长寿区桃花文苑西路2号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6。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名结束后在报名地点张贴公布报名人数。
(三) 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2:1。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笔试
(一) 考核招聘岗位
考核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到6:1及以上的,须先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 考试招聘岗位
1.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测试,其中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综合基础知识》占7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科目测试详见附件2。每科分值100分,总分为200分。
2.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测试,其中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综合基础知识》占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科目测试详见附件2。每科分值100分,总分为200分。
3.其它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含川维中学会计岗、重庆市医药学校会计岗、葛兰镇中心校会计岗、川维中学党建文秘岗、石堰镇卫生院信息科岗)
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测试,其中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详见附件2。每科分值100分,总分为200分。
(三) 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12月21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当天,报考人员必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
(四) 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报考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美术教师、音乐教师、体育教师招聘岗位的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进入术科测试人员名单、术科测试通知等相关信息,于2019年12月25日下午18:00时前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报考长寿区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人员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通知、考核招聘笔试岗位以及考试招聘贫困大学生和西部志愿者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等相关信息,于2019年12月30日下午18:00时前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六、术科测试
(一) 术科测试对象
报考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美术教师、音乐教师、体育教师招聘岗位的人员。
(二) 术科测试人选确定
术科测试比例为不超过3:1。术科测试人选按术科测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后一名进入术科测试的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术科测试。
术科测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12月28日上午。参加术科测试的报考人员,须于当天上午8:00时前到指定地点集中,超过规定时间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 术科测试注意事项
术科测试所需的道具除篮球、画夹、画板、钢琴等外,其余所需的服装鞋子、绘画工具、材料、音乐光盘(U盘)、乐器等,均由报考人员自备。
(四) 术科测试成绩公布
术科测试岗位报考人员的术科测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通知等相关信息,于2019年12月30日下午18:00时前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七、面试资格审查
考试招聘岗位(附件2)需要在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一)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月7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资格审查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长寿区桃花文苑西路2号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二)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6。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于2019年1月8日中午12:00时前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术科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当场发给面试准考证。
八、面试
(一) 面试比例及面试人员确定
1.考核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6:1的,直接进入面试。有笔试环节的岗位面试人选按2:1的比例,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2.考试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考试招聘的报考人员,凡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凡面试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名额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报考人员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低成绩”二者之一即可。
(二) 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1月11日至12日,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
(三) 面试方式和分值
1.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位,采用讲课加黑板板书的方式进行面试,讲课占80%,黑板板书占20%。
2.长寿区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含川维中学会计岗、重庆市医药学校会计岗、葛兰镇中心校会计岗和川维中学党建文秘岗),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100分。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00时前到指定的面试候考室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报考人员面试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材料送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九、考试总成绩的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并保留两位小数)
(一) 考核招聘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到6:1及以上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6:1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二) 考试招聘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十、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列序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本次招聘所有进入体检的人员,请于2020年1月13日上午8:00时前到长寿区委党校广场(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集中报到参加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在同一招聘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之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十二、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拟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十三、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对在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或其他要求资格等级证书的,不予聘用。
十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五、其他事项
1.招聘条件、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和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科(023)40661621。
2.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有关问题,请咨询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023)40469077、40892765、40256933。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4.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和发布,请报考人员届时自行查询。
5.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报考人员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点击查看
1.2019年第四季度长寿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2019年第四季度长寿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3.2019年第四季度长寿区面向贫困毕业生和西部志愿者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5.工作经历事项.doc
6.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所需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