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阿尔山市第一幼儿园、阿尔山市第二幼儿园、阿尔山市第三幼儿园、阿尔山市白狼镇中心幼儿园、阿尔山市明水河镇中心幼儿园、阿尔山市五岔沟镇中心幼儿园共招聘幼儿教师34名,其中:蒙汉兼通授课专任教师2名、汉语授课专任教师30名、教学辅助岗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资格条件及工资待遇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考试录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作风踏实,具有奉献精神;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幼儿教师资格证、专业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具体条件
(1)专任教师岗,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兴安盟户籍;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及以上毕业学历,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
(2)教学辅助岗,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兴安盟户籍;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有幼儿园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五年及以上。
(三)工资待遇
被聘用者年工资为30000.00元(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和寒暑假工资)。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aes.gov.cn)、阿尔山市教育局微信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时间为2019年9月5日—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正常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必须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幼儿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各1份和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3张到阿尔山市教育局人事师资股报名。联系电话:0482—7122415。报名时按蒙、汉授课语种分类报名。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供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信用惩戒等处理。
(三)考试方式:面试
每名应聘者面试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讲课时间5分钟;才艺展示时间10分钟。面试中讲课权重30%,才艺展示权重70%(其中舞蹈权重40%,音乐或美术权重30%)。总成绩满分100分。
1.讲课。考生按抽签顺序讲课,讲课时间长不超过5分钟;
2.才艺展示。才艺展示分为2个项目,其中舞蹈是必展示项目,另外一项,从音乐和美术中任选一项进行展示,两项才艺展示时间相当。才艺展示时间为10分钟(舞蹈5分钟、音乐或美术5分钟)。才艺展示时所使用器材、道具等除钢琴、电子琴由招聘单位提供外,其它由应聘人员自行解决。
3.面试计分方法。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讲课、才艺展示分类统计得分,统计时先在评委赋分中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再取其平均分的办法计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工作结束当天公示成绩。
4.面试时间、地点:2019年9月21日-9月22日在阿尔山市第一中学。
五、录用办法
(一)根据考生所报岗位面试总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按照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录用;
(二)考生面试总成绩并列者录取才艺成绩高者;
(三)考生成绩达不到分数线者不录用,分数线为考生平均分;
(四)如体检不合格或录用后至上岗前自动放弃岗位的,则根据所报岗位面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录用达到分数线的考生。
六、面试成绩公告、体检、考察和拟聘公示
(一)面试成绩公告:2019年9月23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aes.gov.cn)以及阿尔山市教育局微信平台进行公告。
(二)体检(2019年9月24日—9月27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地点将与面试成绩同时进行公告,体检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以及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考察(2019年9月28日—9月30日)。由教育局、人社局、公安局、纪检委、考生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诚信、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2019年10月8日—10月12日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aes.gov.cn)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岗前培训
2019年10月14—10月18日对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八、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被聘用者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按时间要求到相应幼儿园报到上岗工作,不按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期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用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作出认定与处理。
(二)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期间发现与聘用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教师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aes.gov.cn)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联络而影响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点击查看
2019年阿尔山市招聘公办园幼儿教师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