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藏统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的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化管理,即报考人员的户籍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在西藏自治区区域内,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统计考试。
根据国家统计局 人事部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的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以取得相关专业学历后,且从事工作的时限为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工作年限。
二、在资格复审中如何计算社保缴纳年限
工作年限通过社保缴纳年限核查,缴纳年限必须大于或等于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变换缴费单位的人员,社会保障缴纳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社保缴纳没有达到工作年限,可按要求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工作年限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