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今年全市有26305名初三学生报名参加中考。与去年相比,报考人数减少820人,报考率提高了1.68个百分点。我市中考招生政策的变化主要集中在特长生、调整优质高中定向生分配办法、新增照顾加分、试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等职业学校志愿5个方面,具体有以下变化。
变化一
今年,我市取消了特长生招生计划。
变化二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教发〔2018〕190号)“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当地初中学校的办法”要求,今年,我市优质高中定向生招生比例由40%提升到50%,并将逐年提高比例。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
其中40%按照往年的方法,由市教育体育局定向到县区教育局,再由县区教育局定向到初中学校;
40%学校定向计划若完不成的剩余部分,调回到该县区与10%的县区定向计划一并在报有该校定向计划志愿、户口在本县区(红塔区含玉溪实验中学学生)且在本县区就读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在县区未完成的再调回全市在报有该校定向计划志愿,户口在本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变化三
今年,玉溪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照顾加分项目在去年的基础上,新增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加分,具体调整为:
公安、消防救援人员英模子女(加5分);
因公牺牲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10分);
一级至四级伤残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5分);
三类地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10分);
一、二类地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5分)。
目前,共11类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选择分值高的一项进行加分,不得累计加分;往届生、户籍不在玉溪市二区七县的考生不得加分。
变化四
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自2018年起将建档立卡专项(只有建档立卡的考生才可填报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志愿)、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包括体育类、艺术类)合并为1个“中职批”。
今年,将去年设置的20个平行院校志愿降为10个,变为“设置10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
同时,取消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一档两投”。
变化五
此外,我市将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进行新一轮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实行硬挂钩,有效地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方案的全面实施,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生志愿进行招生。
目前,我市正按照国家、省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政策要求,制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试点方案,试点工作走出“玉溪经验”后在全省推广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