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心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踏实肯干,热爱工作;
3、办公室计算机岗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门诊犬伤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护士职业证书);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有意报名者,请于2019年4月19日至30日通过人事人才网(http://www.jxrsrc.com/)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面试现场填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面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录用
拟录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四、其他
1.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报名咨询电话:83685401,0573-83687707;监督电话:0573- 83685301,0573-83676257。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