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170名。其中高中教师43名,初中教师58名,小学教师53名(其中面向常宁户籍的2019年应届师范类大专毕业生招聘8名,补充到艰苦边远地区),幼儿教师16名。岗位及要求详见《常宁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4)。
三、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教师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方案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学历,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要求专业对口或报考学科与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一致。2019年应届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1-4)
5.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面向常宁户籍的2019年应届师范类大专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年龄不超过25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常宁在岗特岗教师及在编教师;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⑤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⑥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常宁教育政务网、常宁手机报、常宁教育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整个招聘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招聘43名高中教师(由各高中招聘学校自主招聘);第二批招聘127名初中、小学教师及幼师。
1.报名方式:
高中教师岗位:各高中招聘学校报名点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8)
其他教师岗位: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cnjszp.hncnedu.com/)
2.报名时间
高中教师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4月19日—4月2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其他教师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6月28日上午8:00—7月6日下午5:00(期间不休)
3.报考费:100元/人。
4.报名程序
(1)考生填写报名信息表。
(2)提供相关资料:现场报名岗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岗位上传扫描件即可。
考生确定报名信息后,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②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身份证(报考小学教师二岗位的还须上传常宁户籍证明或户口本扫描件);④教师资格证(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提供相关证件:a.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b.普通话合格证书)。
(3)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岗位:各高中招聘学校报名点现场公布初审结果。
网上报名岗位:在网上初审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准考证发放
现场报名岗位:资格初审通过报考人员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网上报名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注意事项:报名时,个人信息确认提交成功后不能再修改。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信息及资料不完整的考生视为资格不符。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高中教师岗位、初中音乐教师岗位、小学美术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其他教师岗位考试为笔试一项。
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3:1,不足比例的个别岗位经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但不得低于2:1的比例。
1.笔试
(1)笔试内容
高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合一套卷)。公共知识包括高中教育学、高中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20%;专业知识占80%:①普通高中教师(不含高中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学教师)岗位专业知识为相应学科高中知识,难度相当于高考水平;②高中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学教师及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专业知识为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初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合一套卷)。公共知识包括初中教育学、初中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20%;专业知识占80%:①初中音乐教师岗位为本学科高中知识及大学公共基础知识;②其他初中教师岗位为相应学科高中知识,难度相当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小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一):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合一套卷)。公共知识包括小学教育学、小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20%;专业知识占80%:①小学教师(一)A岗位(不限专业类)专业知识为初中语文、初中数学知识,难度相当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②小学教师(一)B岗位(英语专业类)专业知识为高中英语知识,难度相当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③小学教师(一)C岗位(美术专业类)专业知识为本学科高中知识及大学公共基础知识。
面向常宁户籍的2019年应届师范类大专毕业生招聘的小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二):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合一套卷)。公共知识包括小学教育学、小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20%;专业知识为初中语文、初中数学知识,占80%,难度相当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合一套卷)。公共知识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20%;专业知识为幼儿卫生知识及幼儿教育相应教学素养知识,占80%。
(2)笔试时间
高中教师岗位:2019年4月28日
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2019年7月15日
(3)笔试地点: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需面试的岗位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的面试对象;不需面试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的体检对象。
(2)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公告
(3)资格复审地点
高中教师岗位:各高中招聘学校
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常宁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一楼)
(4)资格复审内容:①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报考小学教师二岗位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相关证件的原件;②考察仪表形象、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
(5)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或不需面试岗位拟体检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1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对象须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面试
(1)面试内容
高中教师岗位(不含高中音乐、体育教师岗位):试教,内容为高中学科教材。试教时准备40分钟,试讲片段课,试讲时长15分钟。
高中音乐、高中体育、初中音乐、小学美术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素质项目及其所学专项。
幼儿教师岗位:试教,内容为试讲相关教材(片段课)(试教过程中综合展示舞蹈、弹唱、绘画、语言表达四项技能)。准备40分钟,试讲时长共计15分钟。
(2)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3)面试地点:另行公告
4.成绩合成和排名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成绩合成
高中教师岗位、初中音乐教师岗位、小学美术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只考笔试一项的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所有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3位按四舍五入计入。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时,考笔试和面试两项的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名;只考笔试一项的岗位按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排名。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时,考笔试和面试两项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只考笔试一项的岗位按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常宁教育政务网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在常宁市纪委、人社等部门的监督下在有资质的医院组织实施。因放弃体检(在规定时间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类别学科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替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常宁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考核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核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放弃说明),不予聘用,没有被聘用的岗位计划从报考同一类别学科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经常宁市人社局审核后
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常宁教育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聘用人员的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高分者先选,低分者选高分者已选后的剩余岗位;低分者不选剩余岗位的,作放弃处理。
岗位选定后,且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正式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低于3年(限定常宁户籍的岗位服务期不低于6年)。聘用人员享受学校现有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具有正式编制,工资实行财政统发。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
五、招聘纪律
1.负责招聘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与报考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有上述情况不回避的,取消应聘人员招聘资格。
2.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否则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常宁市人事招聘,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4.各自主招聘的高中学校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招考领导小组审批并按规定报备。
5.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和人社部门的全程指导。
各招聘学校基本情况简介详见常宁教育政务网。
本方案由常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常宁教育政务网网址:www.hnchangning.gov.cn/cnjyj
咨询电话:0734-7245730(常宁市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34-7239177(常宁市纪委党风政风室)
0734-7245725(常宁市纪监委驻教育局纪监组)
0734-2676830(常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