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建筑市场开始“清理门户”

时间:2009-09-25 17:52:00   来源:中国招标师考试网     [字体: ]
日前,《合肥市治理建设工程项目行为实施办法》开始施行,其中明确列出了八大类违法违规行为,并针对勘察、设计、审图、施工、检测、监理单位和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机构,明确规定了其治理行为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还规定,以他人名义,以弄虚作假手段投标或承揽工程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其责任单位将面临取消在肥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承揽资格,外地进肥企业将被清出合肥建筑市场。


《办法》具体规定:勘察、设计、审图、施工等各责任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的,由合肥市建委会同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处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或限制其在肥参加建设工程的投标和承揽资格,对外地进肥企业撤回其进肥登记备案证书,清出合肥建筑市场,一年内不准其进入该市登记备案。该市建委以及相关监督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对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渎职及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给予政纪处理,或调离岗位;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