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财政投资重点工程谢绝3年内有行贿记录投标人

时间:2009-09-25 13:56:00   来源:中国招标师考试网     [字体: ]
佛山市明确要求全市试行财政投资超千万元建设项目“廉政准入制度”,谢绝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

佛山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佛山市建设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市财政投资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试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工作意见》,明确要求全市试行财政投资超千万元建设项目“廉政准入制度”,谢绝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

据悉,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的具体程序是,市财政投资的代建业主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后、资格预审前,把拟参加该建设工程项目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名单,填写《行贿犯罪档案委托查询申请表》报市检察院预防科查询。由市检察院在2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书面通知查询人。

根据该《意见》,自委托查询日起的前三年内,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报名人,建议招标单位予以限制、禁止参加该投标项目。由于目前处在试行阶段,该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只作推行,暂不强制要求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