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参加过非法组织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招聘岗位名称、职责、人数及条件
(见附件)
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所有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均须填写《九江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发展基地管理人员招聘报名表》和《报名信息汇总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打包压缩,以“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高校人才网”为压缩包名称和邮件标题,发送邮件至jzcjzx6688@163.com邮箱。每人限报1个岗位,未按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
2.资格初审。学校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要求者请勿报名。
3.单位地址及联络人。九江产教融合发展中心(19路公交终点站—市产研院站)。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3907925565。
招聘考核与资格复查
1.本次招聘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超过5人,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若各招聘岗位报名人员小于或等于5人,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笔试主要考核与岗位相关的职业技能。
3.面试由述职与答题(统一试题)两部分组成。述职时长不超过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与表现情况。答题共两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职业能力,答题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
4.资格复查。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间安排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查需携带材料:报名表、报名信息汇总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以上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因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5.资格复查、招聘考核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6.总成绩要求。总成绩需在80分(含80分)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五、体检、公示
根据招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1.体检: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统一安排心理测试。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公示: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公示等环节有条件不符者,在招聘考核总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档案审查: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查。
六、管理与待遇
(一)用工形式: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人事档案材料存放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经体检、心理测试合格,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试用期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般为三年期限。
2.交通误餐补助:600元/月,按照工作天数和工作考勤确定。
3.按九江市最低社保缴费基数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4.聘用人员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5.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工作满1-2年,考核优秀者可转为人事代理身份;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者,工作满2-3年,考核优秀者可转为人事代理身份。
点击下载>>>
附件1:【九江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发展基地2019年管理人员招聘公告.doc】
附件2:【九江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发展基地管理人员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3:招聘岗位名称、职责、人数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