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提升监督执法能力

时间:2009-09-25 12:09:00   来源:中国招标师考试网     [字体: ]
全面贯彻实施《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提升监督执法能力

——重庆市发展改革系统招投标监管培训工作会顺利召开

为全面实施《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增强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招投标监督执法能力,按照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安排,4月24日至25日,2009年度发展改革系统招投标监管培训工作会在北碚莱特大酒店召开,共有41个区县(含北部新区)发展改革部门的96名同志参加了培训学习。
在开班仪式上,吴刚副主任作了关于当前招投标工作形势与任务的讲话,就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过去一年围绕招投标工作“完善制度、深化监管”主旋律所开展的六项工作和取得的四大成效作了全面总结,分析了当前招投标工作面临的五大问题,通报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投标工作动向和工作安排,对今年我市招投标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全系统在今年的工作中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的要求,紧密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共同努力开创全市招投标工作新局面。吴刚副主任还针对《条例》赋予发展改革部门的综合监督职责,深入剖析了全系统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3个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了3项要求。
此次培训内容以提升执法能力为主题,围绕招标方案核准、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审查、评标专家抽取、招投标投诉处理等重点环节以及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分成3个专题进行讲解;请南川区、大渡口区、潼南县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介绍贯彻《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执行招投标制度方面的特色经验。学员们还分成3个小组专题讨论了如何落实好今年工作、如何正确认识发展改革部门综合监督内涵、外延及实现途径以及如何解决《条例》颁布实施中反映出的矛盾。
培训中,与会同志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多,信息量大,针对性强,结合工作实际紧密,时间虽短,收效很大。同时,学员们也提出了尽快出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配套规定,进一步理顺招投标监管体制机制,以及加大外出和相互交流力度等一些好的建议。
通过培训,基本达到了交流经验,明确任务,提高能力,增强信心的目的,为完成全年招投标各项任务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