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公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其他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学历、专业、年龄条件
1、行政管理岗(岗位代码A0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2、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岗(岗位代码A00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3、护理岗(岗位代码A003)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类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取得护士以上资格证。
专业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为准(可从省人社厅网站下载赣人社字〔2016〕319号文件所附专业目录)。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的全日制学历,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党校学习所获学历,且高于最低学历条件的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如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的,则本科、研究生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学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9年3月12日-2019年3月20日,在赣州人事人才网、赣州民政网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2019年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赣州市市政中心北楼21楼2110室(电话:0797-8392580)。
4、需提供的材料:①贴好1寸照片并填好的《报名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护士资格证;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并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如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职位条件不符,经核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6、行政管理岗、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岗开考比例为1:3,护理岗开考比例为1:2,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职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并于2019年3月26日在赣州民政网进行公布。
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市儿童福利院编外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工资3600元/月(含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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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赣州市民政局儿童福利院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