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岗位A(招收17人)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在1974年3月3日至2001年3月3日期间出生);
6、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45岁的可适当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7、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
(二)岗位B(招收3人)
1、符合岗位A所有要求;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含)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报名程序
1、报名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请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洪塘街馆后42号)组织组办公室报名;2、报名材料:报名表1份(进入仓山区政府网下载)、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在线打印验证报告)、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2019年3月16日至2019年3月20日为材料审核期,审核通过的报考者可于2019年3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前往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洪塘街馆后42号)组织组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委托省考试中心命题,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A卷》;
2、考试内容:客观题、小作文;
3、笔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
4、成绩公布:报考者可在2019年4月12日后,在仓山区政府网和仓山区建新镇政府公告栏上查阅笔试成绩。
(二)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根据招考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的考生因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4月25日17:00之前向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的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