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选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范围: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2.报考专业: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依据附件4),取得的学位要与所学专业相对应。
3.报考年龄:详见《职位表》,报考年龄的计算截至选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4年2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报名程序
报名和资格初审由市标准院组织实施。(一)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时间:2019年2月28日上午9:30至11:30。
2.地点: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10楼会议室1004(地址:深圳市滨河大道3002号无线电管理大厦10楼)。
3.联系电话:0755-83321610。
(二)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贴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样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书(复印件,验原件);
4.博士生应提供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的验证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学历学位的真实性,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视为不符合条件取消拟聘用资格);
5.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经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其它事项
(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是深圳市第二批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编内编外实行同工同酬。工资及工资结构根据实际岗位情况由单位自主决定,每半年进行竞争性排名考核,实行逐步末位淘汰机制,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金,工资水平低于同类型事业单位。(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2019年2月选聘职员职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