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
6.符合《岗位一览表》中的招聘条件要求;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其他要求:
1.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转正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现场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否则不得报考;
5.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低服务期限约定或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和电话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考生于2019年2月11日9:30—2月13日17:00登录http://60.208.23.55/wb_cqdadukours/WebRegister/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书和“相关说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按与招聘岗位相关原则进行审核(即考生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除须在《专业参考目录》的相应专业类中外,还须与招聘岗位相关),资格审查单位将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资格审查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二)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联系电话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简章由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68871735;
(五)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33c277ee24c0c6fcb64e4e0579c15c24.zip (56.45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