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热爱并愿意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岗位服从学校安排;鉴于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和连续性,聘用后至少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4年,要求入住学生公寓。
3.身心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期间担任班委)。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6.报考者应为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1日16:00点。缴费时间:2019年1月12日至2019年1月14日上午12:00点。2.报名缴费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者登录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信息平台(zp.fjnu.edu.cn),按系统要求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点击“提交”按钮(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未点击“提交”和缴费的不予初审),并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国建设银行”缴纳报名费用80元。报名时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通畅。
3.资格初审。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信息平台公布。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原通道退还报名费;资格初审通过但未参加考试的,不退报名费。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在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公布后,登陆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信息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联系方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在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信息平台公布,请及时浏览,未尽事宜由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校纪委、监察处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7115。
6.联系人:傅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359(校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