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7日后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限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社会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2019年1月17日止。
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1)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18日、21日(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人事科(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26楼2617室);交通路线:社保局站(公交001、031、033、038、216、B15、中山12路均途径社保局站);联系电话:0760-88381111,联系人:陈先生。
(2)投诉电话:0760-88332207(市环保局机关纪委)。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5)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其余的视为社会人员。
(7)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①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②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须为《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专业目录(2018年版)》里的专业代码);③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三项材料至少需提供两项);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8)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山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