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必须属于具有“特殊才能”或“专业知识”的外籍人士:
1.大学专业学士学位以上(4年以上专科教育,加上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2.或有相当于大学专业水平工作经验(通常3年专门领域的工作经验相当于1年的大学教育)
美国雇主在向移民局提出申请之前。必须首先向劳工部申报“劳工情况申请表”(ETA-9035表LaborConditionApplication),由劳工部背书后,美国雇主方具备了雇用资格,才能向移民局提出雇用外国员工I-129表的申请。
H-1B签证要求准备雇佣申请人的美国公司,首先必须获得可以雇佣外国员工的“移民局批准书”(即I-797表,NoticeofAction)。可由美国雇主为其填妥“非移民雇员申请表”(I129表,PetitionforaNon-immigrantWorker)及H类补充表格,向移民局提出“雇用外地人员工”的申请。
随同配偶或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申请H-4签证,配偶不能在美国工作。但女子可以在美国公立学校学习。
H-1B签证申请人不能直接向领事馆提出申请。申请人通常要等到美国领事馆收到移民局的批准书(I-797表和I-129表)后,才受理其签证申请。在中国的美国领事馆要求申请H-1B签证者,必须等到获得领事馆的预约日期通知书后,才能向领事馆提出申请签证。所有申请人必须在面试时出示批准书的原件,详细说明在美国将从事的工作的文件,以及以前的工作证明和学历证明。
为了有资格拿到H1B签证,外国公民必须证明他有能力在聘用他的公司担任该专业职位。由以下事实证明:
1、拥有美国相关高等院校的学历;
2、拥有非美国高等院校的学历(通常外加3年相关高水平工作的经历)客观评估后应等同于美国相关高等院校的学历;
3、拥有至少12年的高水平工作的经验,客观评估后相当于美国高等院校学历,或者在某特定职业领域中,需要有相关州或联邦从业许可证;
如果要求某些职业在美国州或联邦需相关从业许可证,那么一般为了有资格拿H1B签证,外国公民就必须持有该许可证。举例来说,医生、律师、会计及类似职业都需通过相应州的执照考试,其他方面也应具备在将要工作的州进行从业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