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博士后待遇
达到出站要求者,待遇标准为:基础年薪14-16万元/年,达到优秀业绩出站者,激励年薪16-36万元/年。给予科研启动费5万元;租房补贴1000元/月,工作绩效5000-6000元/月。科研业绩按我院科教奖励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其中SCI收录论文按5000元+影响因子*15000元/篇予以奖励。达到优秀业绩出站的博士后,录用为医院正式编制工作人员。
不受工作年限、资历限制,达到正、副高岗位评聘条件者,可直接申报正、副高岗位,在空缺岗位内优先评聘;达到优秀业绩出站的博士后不受工作年限、资历限制,达到正高岗位评聘条件者,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岗位。
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后,可申请广东省“扬帆计划”粤东西北地区博士后扶持项目,该项目给予博士后每人每年20万元的生活补贴(资助期不超过2年)。为中国籍博士后(非在职人员)缴交住房公积金,为每位外籍博士后提供旅行津贴1万元/年。博士后若入选“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省财政给予每人50万元生活补贴。若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中的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计划,省财政将资助60万元,分2年发放;出站后在医院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的住房补贴。
二、博士后申请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三、师资型博士后在站要求
必须全职、全程在站,不得“挂站脱岗”,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汕头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各专业进站的师资型博士后的第一执业地点需注册为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或转入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四、报名方式
本招聘启事常年有效,有意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简历模板见附件2)等有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ddf2018@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专业+应聘博士后”。
联系方法:0754-88322377,联系人:徐老师,余老师。
附一院招收博士后合作教授(导师)名单a.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