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1977年12月10日至2000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之间,中级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2月10日至2000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高级岗位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67年12月10日至2000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
(六)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所学专业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2月12日为截止日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有非法行医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准参加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进行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5日9:00—12月28日16:00。查询时间:2018年12月25日11:00—12月29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www.zzszq.gov.cn)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需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枣庄市市中区区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咨询服务电话:0632—3317084、3211886、3156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