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3.符合《一览表》岗位所需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
4.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在读的非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能报考。
报名程序
时间:2018年1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黔江区菁华小学(黔江区正阳街道正舟路南段460号)。
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黔江区2018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供经学校签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1寸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片2张,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在照片背后用签字笔写明报考岗位和本人姓名;
5.《一览表》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6.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名需本人手写);
7.区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所有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事项》(附件4);
8.报名费50元/科;
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内须详细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事项等)。
联系方式
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密切关注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相关公告信息,相关事宜不再另行通知。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可电话咨询:023-79221698(黔江区人力社保局)、023-79236801(黔江区教委)。
本简章由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