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职责
(一)招聘岗位
临床医师7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和主任、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教学及科研工作。
2、每日查房,掌握病人病情变化,对危重、死亡医疗事故或其它主要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3、参加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意见及各项记录,决定病人出院、签署并检查出院病历。
4、认真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和地方性奖励津贴。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无违纪违法记录;
2、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4、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核算截至报名时间截止之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2月25日至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陆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电子投档形式,采用网上电子投档形式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2月29日17:00前将附件2:《2018年陆丰市人民医院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陆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秘股邮箱lfswsj@126.com。报名材料请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考生姓名+应聘岗位”,同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采用现场报考的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场提交材料;采用网上电子投档方式报考的人员,经网上初审合格后,须于考试前一天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陆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进行验证):
(1)2018年陆丰市人民医院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
(2)户口簿、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4)执业医师资格证(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大一寸相片3张;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考生须诚信报考,报考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置的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版)》(详见附件3),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毕业证书的专业代码必须与报考岗位的专业代码一致。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凭报名通知书到陆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核合格直接进入面试,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在面试开始前45分钟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候考,如在规定时间内缺考或迟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成绩
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根据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平均分为此次考试面试终得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如出现与岗位招聘人数入围的后考生成绩并列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2、考察
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考察所需的人事档案及有关证明、证件,未能提交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审查应聘人员档案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核实应聘资格的真伪等。经考察,有严重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同级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应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应聘者和相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接受咨询、投诉电话:
0660-8821147(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0660-8989101(陆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2018年陆丰市人民医院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
2018年陆丰市人民医院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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