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3.符合《一览表》岗位所需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
4.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在读的非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能报考。
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络报名。(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1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黔江区菁华小学(黔江区正阳街道正舟路南段460号)。
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黔江区2018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供经学校签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1寸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片2张,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在照片背后用签字笔写明报考岗位和本人姓名;
5.《一览表》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6.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名需本人手写);
7.区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所有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事项》(附件4);
8.报名费50元/科;
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内须详细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事项等)。
通过资格审查及缴费的人员名单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天在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
(二)专业审核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需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黔江区育才中学校(黔江区城东街道下坝居委三组)。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79236801。
请考生保管好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笔试和面试时均需查验。
联系方式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