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基本条件如下:(一)具有中国国籍,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热爱基层工作,愿意投身到基层到一线从事公共管理和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0年12月1日以前出生,1978年12月1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现役军人、应届的在校学生;
4、违反综合治理条例、计划生育政策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
报名程序
采取笔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录,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聘用等步骤和程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人社局五楼)或当地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3、报名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报名,并按要求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①所有报考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4张,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卷面分数100分。其中,人社政策法律法规60分,时事政治10分,计算机知识10分,基本公文写作20分。笔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等事项具体见准考证。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联系方式
这次公开招聘,接受县纪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未尽事项另行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713-7308831
监督举报电话:0713—7308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