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50名,其中:利通区13名、同心县11名、盐池县14名、红寺堡区2名、太阳山开发区10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
3、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意识;
4、男性,身高165cm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26周岁,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5、退役军人和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13日;
2、报名地点: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资格审核:招聘者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准备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四)公示:对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按个人所报岗位及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确定后,下发聘用通知,各县(市、区)消防大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组织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
六、工资待遇
工资参照部队下士的工资标准予以保障,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伙食和服装由单位统一保障。
七、管理使用
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每月享有6天轮休。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专职消防队员,享受20天的带薪公休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一切休假与轮休。
专职消防队员上岗前由吴忠市消防支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3个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上岗。
专职消防队员在服务期间,市消防支队可根据各县(市、区)消防大队需求进行岗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