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涉及年限计算的时间截至2018年12月19日止,30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2月19日之后出生;
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至21日(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纪委监委大楼5楼506室;
交通路线:可乘坐001、003、009、013、023、033、050、071路公交到市政府站下车;
联系人:杨小姐、潘先生;
联系电话:0760-89888737;
投诉电话:0760-89888735。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5.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其余的视为社会人员。
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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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纪委监委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