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渝北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招聘 考试时间12月22日

时间:2018-11-29 10:54:00   来源:中公教育     [字体: ]
【#事业单位招聘# #2018重庆渝北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招聘 考试时间12月22日#】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忧考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程序,供您参考。

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3);

  7.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考生须在报名时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如:执医证、职称证、规培证等);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如:执医证、职称证、规培证等);

  8.应聘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以硕士研究生专业报考的,其应为本硕连读或本科与研究生专业具有相关连贯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博士研究生专业报考的,其应为本硕博连读、硕博连读或硕士研究生专业与博士研究生专业具有相关连贯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9.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招聘范围

  1.凡符合招聘对象、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渝北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2.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名程序

  1.承诺诚信报考。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5),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和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12月10日(星期一)9:00至2018年12月12日(星期三)12:00期间登录“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brs.gov.cn/)首页“在线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12月13日(周四)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联系方式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卫计委负责解释。

  区卫生计生委联系电话:023-67828123、67802789;

  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23-67812631、6782264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